千叶大学机器人宪章
(千叶大学关于智能机器人技术教育和研究开发的宪章)
最近,机器人的研究开发取得了显著进步,在产业型机器人开发方面引领世先进水平的我国,“智能机器人”不仅存在于第三产业的服务领域,而且与人类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智能机器人”不同于以前的“机器人”,它加入了能自我控制的自律控制系统技术。拥有自律控制系统的最典型代表之一便是包含我们人类在内的生物。不过,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制造机器人都要模仿最具代表性的生物的功能。在不远的将来,不难想象,“智能机器人”将拥有该生物的部分功能,甚至会出现大大超越该生物部分功能的“智能机器人”。
尖端的科学技术常常是把双刃剑,它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如果被加以滥用,它也可能危及人类自身生存,迄今为止的历史足以对此证明。在现代社会,从事尖端机器人研究开发的工作人员责任极为重大。
千叶大学以维持、保全地球生态系统为基础,积极率先促进机器人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教育,旨在维护人类的尊严,提高人类的福祉,推进社会的永久和平与繁荣发展,营造安全安心的社会,据此特制定“千叶大学机器人宪章”(千叶大学关于智能机器人技术教育和研究开发的宪章)。
- 第1条 (伦理规定) 本机器人宪章是对在千叶大学从事机器人技术教育和研究开发的全体工作人员的伦理予以规定。
- 第2条 (民生目的) 在千叶大学从事机器人技术教育和研究开发的工作人员,只能进行与民用机器人相关的教育和研究开发。
- 第3条 (防止非伦理的利用) 在千叶大学从事机器人技术教育和研究开发的工作人员在机器人中要置入技术以防止非伦理或者违法性的使用。
- 第4条 在(技术教育和研究开发工作人员的贡献) 在千叶大学从事机器人教育和研究开发的工作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阿西莫夫“机器人三定律” (注),而且也要严格遵守该宪章的所有规定,
- 第5条 在(永久遵守) 在千叶大学从事机器人技术教育和研究开发的工作人员即使离开千叶大学,也要立誓严守和尊重该宪章精神。
(注) 规范机器人的阿西莫夫“机器人三定律”,其内容如下:
第一定律 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袖手旁观坐视人类受到伤害。
第二定律 除非违背第一定律,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
第三定律 在不违背第一及第二定律下,机器人必须自我保护。
2007年11月21日制定











